化學實驗室安全守則
一、實驗開始前,檢查儀器是否完整無損,裝置是否正確。了解實驗室安全用品的存放位置,熟悉各種安全用品(如滅火器、砂桶、急救箱等)的使用方法。
二、實驗進行時,不得離崗竄崗。水、電、煤氣、酒精燈等一經用完立即關閉。實驗結束后,值日生和后離開實驗室的人員應再一次檢查它們是否被關好。
三、一切有毒或有刺激性的氣體的實驗都應在通風櫥內進行。
四、易揮發和引燃的有機溶劑(如****、乙醇、丙酮、苯等),使用時必須遠離明火,用后要立即塞緊瓶塞,放在陰涼避光處。
五、絕對不允許隨意混合各種化學試劑,以免發生意外事故。
六、濃酸、濃堿具有強腐蝕性,切勿濺在皮膚或衣服上,眼睛應注意。稀釋它們時(特別是濃硫酸),應將其慢慢倒入水中,并攪拌冷卻,而不能向相反進行操作,以避免迸濺。
七、有毒藥品(如重鉻酸鉀、鋇鹽、鉛鹽、砷的化合物、汞的化合物、特別是氰化物)不得進入口內或接觸傷口。剩余的廢液不得隨便倒入下水道,應倒入廢液缸中回收。防止污染環境,增強環境保護意識。
八、加熱試管時,不要將管口對著任何人,不能俯視正在加熱的液體,以免液體濺出而燙傷。
九、實驗室電器設備的功率不得超過電源負載能力。電器設備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電,常用儀器外殼應接地。使用電器時,人體與電器導電部分不能直接接觸,也不能用濕手按觸電器插頭。
十、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喝、吸煙。實驗結束后必須洗凈雙手方可離開實驗室。
十一、實驗室所有試劑不得攜出室外。用剩的試劑應交還給教師。